
![]()
![]()
1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联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以劳代偿”修复情况进行监督考察,通过创新司法举措,为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找到有效平衡点,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1年至2025年间,何某、黎某在东江湖水域禁渔期、禁渔区内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并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检察机关对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鉴于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主动表达了改正意愿,且身患疾病、家境困难,无力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以劳代偿”模式,建议法院通过公益劳动抵偿生态损害赔偿。
目前,何某、黎某已与白廊镇杨林村村民委员会正式签订《公益劳务代偿替代修复监督方案》,方案约定,二人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清理东江湖水域垃圾、宣传禁渔政策等公益劳务,替代性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村民委员会则负责对二人劳务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考勤与监督。“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再去放网捕鱼,保护好我们资兴的环境,我会把自己的公益岗位做好。”黎某诚恳地说。
![]()
白廊镇杨林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黄亚江表示:“村委会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做好对两名村民的考勤和监督工作,确保他们切实履行公益岗位职责,为东江湖生态保护贡献力量。”
“通过这种方式,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同时又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减轻被告人的经济负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廖阳威介绍。该模式既保障了法律文书的可执行性,也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保障了违法行为人家庭基本生活。
![]()
此次“以劳代偿”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是司法机关践行生态保护理念、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通过柔性执法举措,既守住了法律公正的底线,又传递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守护东江湖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人民法院东江人民法庭审判员薛丹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大气、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更加有效的修复和赔偿方式,深化司法公开与公众参与,提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公信力与社会效果。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 恒珲
一审:胡恒珲
二审:黄欣
三审:李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