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谭香萍辞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25日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资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谭香萍辞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谭香萍辞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资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审:黄珊珊
二审:曹裴媛
三审:李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