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涉水乡镇(街道)、各水运企业、各船主: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第12号台风“红霞”对我市的影响已逐渐减弱,经综合研判水文气象条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6年7月28日6:00起全市范围内恢复通航。
为确保复航后水上交通安全、航运秩序井然,请各水运企业(船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船舶安全检查、船员培训和乘客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水上交通法规,维护良好航运秩序。
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7日

来源: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一审:胡石林
二审:尹月波
三审:李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