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根据《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办发〔2010〕15号)规定,市文明办对2010届资兴市文明单位进行了全面复查,在市有线电视台、今日资兴报、资兴新闻网、资兴政府网等媒体进行了复查公示,同时征求了纪检、组织、计生、综治、财政、安监等部门的意见。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对复查中合格的市委办公室等41个单位(乡镇、街道)保留资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见附件)。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单位按照资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对干部职工进行奖励。
二、资兴宾馆、市民政局、三都镇因单位出现重大问题,撤销资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申报资兴市文明单位。
附:保留荣誉称号的资兴市文明单位名单
资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11月6日
附:
保留荣誉称号的资兴市文明单位名单
市委办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市政府办 市政协机关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市委610办)
市委统战部 资兴经济开发区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科技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委老干部局
市统计局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卫生局
市文广新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政务中心管理办 市总工会
市煤炭税费征收办 市人防办
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资兴支行
市立中学 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市自来水公司 东江街道
团结瑶族乡 市人民检察院
市广播电视台 市审计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人民法院 市教育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
作者:李强辉
一审: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