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我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71号)文件和资发[2012]7号、9号等文件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推广人员的改革实施选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在市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选聘岗位、数量、范围和报考条件
1、选聘岗位、数量:资兴市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农技推广工作人员20名。
2、报考条件:(1)2007年完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中续聘在编在岗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和1997年-1999年期间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派遣到乡镇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历次机构改革中未竞到岗位人员中的农学、园艺等相关专业的的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统分生)。(2)年龄:男60周岁以下(195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9月27日止,报名地点在资兴市农业局政工股。报名时在编在岗的农技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乡镇政府出具的续聘在编在岗证明。符合条件的统分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毕业分配到乡镇的相关证明材料。每人交2张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报名费200元/人。
2、资格审查由资兴市人社局、编办、农业局等单位联合进行,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纪检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者依相关政策处理。
四、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具体操作如下: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9月28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
2、面试。笔试成绩前30名(1:1.5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时间定于2012年9月29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20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人社部发【2010】19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项工作完成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公示期满,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3329176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 兴 市 农 业 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来源:
作者:李强辉
一审:龙志飞